舆情敲诈

舆情敲诈,是一种以互联网为作案空间,以企业或个人声誉为攻击目标的新型网络犯罪。其核心手法是,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经营自媒体账号,恶意编造、搜集或翻炒企业的所谓“负面信息”,并进行有组织的传播扩散,人为制造舆情发酵的假象,从而对企业形成舆论胁迫,最终以“交钱就删帖”、“不交再扩大”为要挟,通过“商务合作”、“舆情服务”等名义为掩护,实施敲诈勒索,牟取非法利益。

这种行为,是打着“舆论监督”的幌子,行“网络黑社会”之实的“毒瘤”,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,破坏了营商网络环境,削弱了经济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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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舆情敲诈的特点:隐蔽、精准、专业

相比于传统的敲诈勒索,网络舆情敲诈呈现出更为复杂和专业化的新特征。

  • 手段的隐蔽性与非接触性:不法分子藏身于虚拟的网络ID之后,全程通过网络与企业进行非接触式的沟通。他们往往假借“舆论监督”、“媒体合作”等看似合法的名义,将其敲诈行为,包装为正常的商业活动,具有极强的迷惑性。
  • 对象的精准性与时机性:犯罪对象具有明确的目标性。他们主要针对财经、环保、食药、民生等社会关注度高、舆情影响大的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。特别是那些正处于上市、融资、重大项目审批等关键节点的大型企业,因其“输不起”、“怕折腾”的心理,最容易成为被精准“围猎”的目标。
  • 方式的专业性与组织性:现代舆情敲诈,已从过去的“散兵游勇”,发展为高度组织化的“犯罪公司”。这些团伙内部,往往设有经营管理、媒体运营、暗访撰稿、信息发布、对接删帖等多个“专业部门”,进行“一条龙”式的流水线作业,呈现出高度的专业化和产业链化特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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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舆情敲诈的常见套路

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多样,但万变不离其宗,核心都是“制造问题,然后兜售解决方案”。

  1. “无中生有”的恶意捏造:假借“内部爆料”之名,恶意捏造企业产品存在质量缺陷、或高管存在道德问题等负面信息,通过“口水战”制造流量,最终要挟企业提供“保护费”。
  2. “小题大做”的发帖删帖:抓住企业经营中的一些微小瑕疵或个别投诉,进行不成比例的、情绪化的放大炒作,然后联系企业,以“舆论监督”为名,索要高额“公关费”后,再进行删帖。
  3. “恶意炒冷饭”的反复骚扰:将企业多年前已经平息的负面旧闻,进行重新包装和翻炒,反复发布,以持续性的骚扰,胁迫企业与其开展“年度商务合作”。
  4. “移花接木”的冒名构陷:公然盗用企业家的肖像、冒充企业高管或“离职员工”的身份,发布虚假的“内部维权”信息,误导舆论,并以此向企业暗示“付费”解决。

三、 危害与困境:“违法成本低、维权成本高”的恶性循环

舆情敲诈对企业和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。企业声誉可能因一条虚假信息瞬间崩塌。面对敲诈,企业往往陷入两难困境:若置之不理,谣言会持续发酵;若诉诸法律,又常常因为取证耗时耗力、诉讼周期长而陷入“自证陷阱”,即便最终澄清真相,负面影响也难以彻底消除。

正是这种“违法成本低、维权成本高”的严重失衡,迫使不少企业选择“花钱买平安”的妥协策略。然而,这种妥协,不仅无法换来真正的安宁,反而会助长敲诈者的嚣张气焰,使其将该企业视为可被反复敲诈的“软柿子”,并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的敲诈行为蔓延,形成恶性循环。

四、 企业遭遇舆情敲诈后的注意事项

一旦遭遇舆情敲诈,企业必须摒弃“妥协”幻想,以法律为武器,进行坚决、理性的应对。

  • 第一步:保持冷静,内部核查。遇到负面舆情时,首先应快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,判断是真实存在的问题,还是恶意捏造。
  • 第二步:全面固定证据,为维权做准备。这是最关键的一步。要通过截图、录屏等方式,保存好原始的文章、视频、以及与敲诈者所有的聊天记录。对于关键证据,应及时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,以确保其在后续诉讼中的法律效力。
  • 第三步:依法坚决维权,绝不纵容。在固定好证据后,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以“敲诈勒索”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同时,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的民事诉讼,要求对方道歉、赔偿。要坚信,法律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有力武器。
  • 第四步:主动发声,用事实反击谣言。在启动法律程序的同时,企业也应通过官方微博、公众号、新闻发布会等渠道,及时、坦诚地向公众澄清事实,公布证据,以正视听,避免舆论被恶意引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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