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某购物平台上出现的一款名为“731毒气实验室益智拼装积木”的玩具,经由@钧正平 等官方媒体账号点名批评后,引发了全网的强烈愤慨和一致谴责。这一事件,是典型的、因商家在产品开发中,严重缺乏历史敬畏感、肆意挑战民族情感底线,从而引爆的重大意识形态与价值观舆情危机。对此类事件的研判与治理,必须坚持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并深刻反思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与监管漏洞。
该事件之所以能瞬间引爆舆论,是因为它同时触碰了舆论场中几根最高压的“红线”。
核心风险:“731部队”作为日本军国主义犯下滔天罪行的代名词,是中国人民心中一道深沉、惨痛的历史伤痕。将这样一个承载着血腥罪行和民族苦难的符号,转化为一款供人拼装、娱乐的“益智积木”,是一种极其无知、麻木和残忍的行为。它在客观上,将沉重的历史“轻佻化”,将反人类的罪行“游戏化”,这是对民族情感最直接、最严重的冒犯。
核心风险:玩具的主要受众是青少年。当“731实验室”以一种“酷炫”、“可拼装”的玩具形态出现时,极易对尚未形成正确历史观的未成年人,产生灾难性的误导。它会模糊善恶的边界,消解罪行的严肃性,传递出一种“历史可以被随意消费”、“罪恶也可以很有趣”的错误历史认知。这是对历史虚无主义的一种变相纵容,其危害极其深远。
核心风险:如果商家在面对质疑时,以“铭记历史”作为其开发产品的“挡箭牌”,这种虚伪的、不合逻辑的抗辩,将进一步激化舆论的愤怒。公众会普遍认为,这不仅是“蠢”,更是“坏”,是在利用崇高的名义,来掩盖其毫无底线的商业逐利行为,从而引发更猛烈的舆论声讨。
对此类严重挑战公序良俗和历史正义的事件,必须采取多部门协同、全社会共治的系统性策略,并以明确的法律条文为准绳。
1. 平台方:必须履行“第一道关口”的主体责任。
工作路径:电商平台绝不能成为此类“毒玩具”的销售渠道。网信、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指导各大平台,将涉及“731部队”、“南京大屠杀”等承载民族重大苦难的历史符号,纳入商品发布的“高危敏感词库”。
法律依据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“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……公序良俗……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,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。”平台对此类商品进行下架、禁售,并对商家进行封店、列入黑名单等处罚,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。
2. 市场监管部门:依法查处,形成“线下震慑”。
工作路径:在平台下架商品的同时,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,必须对涉事商家的主体资质、生产源头进行“落地追查”。
法律依据:该商品及其宣传,明显违反了多部法律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第七款,广告不得有“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”的情形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第二十二条,禁止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。虽然“731”受害者不属于被正式评定的烈士,但其精神内核相通。更直接的是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,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”。将罪恶包装为“益智”,本身就是一种引人误解的宣传。市场监管部门可据此,对商家进行罚款、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。
3. 公安机关: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刑事打击。
工作路径:如果该商品或其宣传内容,被认定为“宣扬、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”,情节严重的,公安机关可依法介入。
法律依据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第二十七条,“宣扬、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,寻衅滋事,扰乱公共秩序…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对于此类事件的组织者和生产者,公安机关可依法进行调查和打击。
4. 宣传与教育部门:加强正面引导,进行“价值澄清”。
工作路径:在严厉处置的同时,也要借此契机,开展一次面向全社会的、特别是青少年的历史教育和价值观引导。
工作建议:宣传部门应联合主流媒体,对“731部队”的真实历史罪行,进行一次深度的、集中的科普宣传,用无可辩驳的事实,来对冲此次事件带来的“娱乐化”消解。教育部门则应指导各级学校,将此事件作为“负面典型”,在思政课、历史课上进行讨论,引导学生深刻理解“历史不容消费、罪恶不-容游戏”的严肃道理。
总之,在事关民族情感与历史正义的问题上,绝不容许有任何投机与试探的空间。此次“731积木玩具”事件,为所有商家、平台和监管部门,都敲响了一记警钟:商业创意和市场行为,必须以尊重历史、恪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为不可逾越的底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