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群体性事件

网络群体性事件,是指社会公众基于共同的利益诉求、情感共鸣或价值认同,通过互联网平台(特别是社交媒体),进行大规模、有组织或半组织的信息传播、观点表达、情感宣泄和集体行动,从而对现实社会秩序或特定组织机构,构成强大舆论压力乃至现实冲击的社会现象。它是传统群体性事件在网络空间的投射、演变与放大,具有虚拟性、突发性、扩散性等新特征。

一、 核心概念与构成要素

一个典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,通常由以下几个核心要素构成:

  • 触发诱因:一个能够激发普遍共鸣的“点火”事件或议题。
  • 参与主体:大规模的、匿名的、跨地域的网民群体。
  • 核心载体:以微博、微信、抖音等为主的社交媒体平台。
  • 行动方式: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接力、集体发声、网络“出征”、人肉搜索、线上请愿、以及与线下行动相结合等。
  • 诉求目标:通常指向明确,要求解决某个具体问题、惩处某个责任人、或改变某项不合理政策。

二、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核心分类

根据其核心驱动力、诉求性质和行动方式,网络群体性事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。

(一)按“核心驱动力”分类

  1. 利益驱动型:

    这是最常见的类型。参与者基于共同的、受损的物质或非物质利益而集结。其诉求明确,行动力强,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倾向最高。

    典型案例:某地“烂尾楼”业主群体,通过在微博、抖音等平台,集体发布带有统一话题标签(如“#XX小区请求复工”)的视频和求助信,引发社会关注,向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施压。

  2. 情感驱动型(或称“道义驱动型”):

    参与者并非直接的利益相关方,而是基于强烈的道德义愤、同情心或朴素的正义感而参与。其特点是爆发极快、情绪化程度极高、参与范围极广。

    典型案例:“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”曝光后,全国网民基于对施暴者的极度愤怒和对受害者的深切同情,发起了声势浩大的网络声讨,要求严惩凶手。

  3. 价值驱动型:

    参与者围绕某个特定的价值观、身份认同或意识形态而集结,旨在捍卫本群体的“信仰”或攻击对立群体的“异端”。此类事件的对立性、排他性极强。

    典型案例:“饭圈”粉丝群体,为了维护其偶像的声誉,有组织地对发表了负面评价的影评人或媒体,进行大规模的“网络出征”,通过刷屏、举报、谩骂等方式,试图让对方“闭嘴”。

(二)按“行动指向”分类

  1. 维权指向型:

    明确指向解决某一具体的权益受损问题。例如,消费者群体针对某品牌的产品质量缺陷,发起的集体性网络投诉和维权。其目标是获得赔偿、召回产品等。

  2. 问责指向型:

    明确指向追究某个组织或个人的责任。例如,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,网络舆论集中要求对涉事企业的法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负责人,进行严肃的调查和问责。

  3. 政策指向型:

    旨在推动某项公共政策的制定、修改或废除。例如,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大讨论,呼吁将“虐待动物”纳入法律惩戒范围。

(三)按“线上线下关联度”分类

  1. 纯线上型:

    所有集体行动均在网络空间内完成,如网络请愿、集体发声、抵制购买等。其目标主要是制造舆论压力。

  2. 线上动员、线下行动型:

    网络平台被作为组织、动员和串联的工具,其最终目标是促成线下的集体行动。这是风险等级最高、需要高度警惕的类型。

三、 与传统群体性事件的区别

相比于传统的群体性事件,网络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显著的新特征:

  • 低门槛与大规模:参与成本极低(只需一部手机),使得参与者的规模可以瞬间达到数万、数百万乃至千万级别。
  • 跨地域与匿名性:参与者来自五湖四海,彼此互不相识,身份具有高度的匿名性,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个体的责任感和行为约束。
  • “去中心化”与“无领袖”:许多网络群体性事件,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核心组织者或领袖,而是呈现出一种“蜂群”式的、自发聚合的“无领袖”特征,使得传统的“擒贼先擒王”的处置方式失效。
  • 情绪的“加速”与“极化”:在算法推荐和“回音室效应”的作用下,群体内部的情绪会得到快速的、不成比例的放大,观点也更容易走向极端。

对网络群体性事件,要求相关部门必须转变传统维稳思维,建立“线上倾听、线下解决”的工作闭环,将工作重点从“事后处置”,转向对社会矛盾的源头化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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