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监管部门如何监测与治理连锁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舆情

近期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,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,提供了全新的、更具穿透力的法律武器。对于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而言,舆情监测不再仅仅是应对本地餐厅的孤立投诉,而是成为了一个发现本地连锁门店问题、并依法依规向上追溯其总部管理责任的“线索放大器”和“执法启动器”。

一、 舆情监测:从本地门店的“消费投诉”中发现“执法线索”

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舆情监测,必须立足于“属地监管”的基本盘,从本地消费者对辖区内连锁餐饮门店的“吐槽”和“爆料”中,精准地捕捉执法线索。

1. 监测本地门店的“高频”与“共性”问题:

  • 监测要点:要建立以辖区内所有连锁餐饮品牌门店为对象的专项监测。重点巡查本地生活APP、点评网站、社交媒体“同城”信息流、以及“12345”热线中,关于这些门店的“后厨卫生脏乱差”、“使用过期食材”、“食材溯源不清”、“操作不规范”等食品安全投诉。
  • 工作路径:不能将这些投诉视为“零散”个案。舆情系统应对其进行聚合分析。如果发现针对同一品牌在本地的不同门店,在一段时间内,集中出现了性质相同的食品安全问题,这就构成了一条重要的执法线索。这不再是“个别员工”或“单个店长”的问题,而极有可能指向了该品牌在本地的“分支机构”或“区域督导”的管理失灵,甚至是其总部制定的操作规程本身就存在漏洞。

2. 监测本地门店的“整改”与“复发”情况:

  • 监测要点:对于辖区内某个已被媒体曝光或被本部门处罚过的连锁门店,要进行“回头看”式的重点监测。如果在短期内,舆情再次反映出其同样的问题“死灰复燃”。
  • 工作路径:这直接暴露了其内部的食品安全检查评价机制形同虚设。依据新规,这构成了追究其上级分支机构乃至企业总部“管理不力”责任的直接证据。

二、 执法联动:从“处罚门店”到“约谈总部”的监管升级

新规定的出台,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将舆情监测成果,转化为对连锁总部的有效监管,提供了清晰的路径。

首先,要将“舆情监测线索”转化为“现场检查”的精准靶点。

对于舆情监测发现的、问题集中的本地连锁门店,应立即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,开展“飞行检查”或“突击检查”。在现场检查中,不仅要对后厨等硬件进行检查,更要调阅其员工培训记录、进货查验台账、以及总部下发的各类操作规程和检查通报,从而固定其“执行总部制度不到位”或“总部制度本身有缺陷”的证据。

其次,要善于运用“分级监管”原则,实现“向上通报”与“协同作战”。

新规依据门店数量和风险等级,明确了由省、市、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分级负责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本地门店违法违规行为时,如果证据链清晰地指向了其企业总部的系统性管理责任,就应依据“分级监管”原则,将案情及证据材料,及时、主动地通报给负责监管该总部的上级市场监管部门。通过这种“下级发现问题、上级跟进处置”的联动机制,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监管合力。

最后,要将“行政处罚”与“社会公示”相结合,倒逼总部履责。

在对本地门店进行行政处罚时,如果确认其违法行为与总部管理失职直接相关,应在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中,依法依规、有理有据地指明其总部应承担的管理责任。并将此处罚决定,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进行公示。这种“点名到总部”的社会公示,其舆论压力和品牌杀伤力,远超对单个门店的罚款,能够最有效地倒逼企业总部,从根本上重视并加强对全国所有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。

总之,对于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而言,新规下的舆情监测,是实现“小线索、大监管”的重要工具。通过对本地舆情的精细化监测和深度研判,能够精准地找到“藤”,并顺着“藤”,摸到问题的“根”,从而将监管的效能,从“点”的层面,提升到“链”的层面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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