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公安部通报了“昆仑”系列专项工作的最新战果,成功侦破了“湖北谢某红等人制售伪劣拼装汽车案”、“重庆杨某某等人销售假冒品牌电动车电池案”等一批重大案件。这标志着公安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(下称“侵权假冒”)犯罪的打击,已进入常态化、高压化的新阶段。对于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而言,舆情监测不再仅仅是发现问题的辅助手段,而已成为主动发现犯罪线索、精准锁定犯罪网络、服务全链条打击的“情报信息主渠道”。
侵权假冒犯罪的线索,大量潜藏于海量的、零散的消费者网络抱怨和“吐槽”之中。网安部门的舆情监测,必须具备“由点及面、由表及里”的穿透能力,从看似孤立的民事纠纷中,识别出背后系统性的、职业化的犯罪信号。
1. 监测“高危品类”的“共性槽点”,发现制假源头:
2. 监测“反常低价”与“黑话交易”,发现售假网络:
3. 监测“维权困境”与“删帖控评”,发现犯罪团伙的“保护伞”:
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的舆情监测,是整个打击犯罪链条的发起点。
首先,要建立与刑侦、经侦、食药环侦等多警种的“线索研判与移交”机制。
网安部门通过舆情监测和初步研判,形成的关于制假窝点、售假网络、仓储物流等犯罪线索,必须建立一个快速、高效的内部流转机制。由网安部门提供精准的“信息导侦”,再由经侦、食药环侦等专业警种,进行线下的、实地的深度侦查和落地抓捕,形成“网上网下”的打击合力。
其次,要加强与市场监管、知识产权等行政部门的“行刑衔接”。
对于监测到的、尚不构成刑事犯罪,但属于行政违法范畴的侵权假冒行为(如虚假宣传、商标侵权等),应及时将线索移交同级市场监管、知识产权等部门进行查处。同时,行政部门在执法中发现的、可能涉嫌犯罪的线索,也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。
最后,要将“以案释法”作为优化营商环境、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手段。
在成功侦破“湖北拼装汽车案”、“重庆假冒电池案”等重大案件后,公安机关宣传部门应联合主流媒体,进行广泛、深入的“以案释法”报道。要清晰地向公众揭示制假售假的具体手法、严重危害,以及公安机关“零容忍”的打击决心。这种权威的、看得见的“打”,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最有力震慑,更是对广大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最好保护,是提振消费信心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直接体现。